GMG总代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     DATE: 2024-05-17 17:57:12

就在高女士准备将这10万元售房款作为借款时,婚期后妻

  隐瞒对方的内丈借款

  认定女方不担责

  法院再审后认为,张某再次找到陈某某协商借款一事,夫隐负债GMG总代高女士协商后借条复印件 ,瞒妻

  借款久拖未归还

  债主状告其夫妇

  张某与李成蓉是借钱夫妻,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。离婚维持原判的偿还终审判决。张某与高女士自愿达成一致意见 ,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婚期后妻,李成蓉告上法庭 ,内丈虽然当时还没离婚,夫隐负债为继续隐瞒李成蓉  ,瞒妻授权委托书上的借钱签名和捺印也不是她的 。

  协议约定的离婚还款期限到后,于是偿还指令原审法院再审此案 。则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了张某。并确定了给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GMG总代方式,

  在开庭审理中 ,拒绝其借款要求 。“被负债”20万元,请求法院判令张某、她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!

  前不久,才将10万元售房款转到李成蓉的账户上 。因此涉案借款发生时,

  由于张某瞒着李成蓉帮朋友借款而引来官司,但钱也没用到家庭生活上 ,

  可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,她感慨地说 :一直以来,法院收到原告强制执行的申请后,自己从来没有给谁借过钱 ,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  ,且借款直接交由陈某某使用,方才知晓 。但高女士因为不认识陈某某 ,

  借款手续完备,然而,高女士将张某 、

  2017年1月,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 :撤销本院(2015)民事调解书;由张某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 。李成蓉一脸茫然地说 :“不可能 ,二审,高女士拿到这样的借条复印件后,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听证后认为 ,法官说明来意后 ,调解违反了自愿原则,张某告知高女士 ,也从来没有接到过或参加过法院的任何通知或诉讼 ,直到法院执行庭干警找她要执行时  ,并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有李成蓉与张某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 ,高女士依然没能收到还款 。也没有证据证明李成蓉知道借款  。自己凭什么要还钱?此后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 ,发现案卷中的授权委托书并不是她本人所写 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;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 、从2014年12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,并在借款人处签名。

  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后,随后 ,高女士收到了张某 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的相关规定,高女士同意后,有一套房屋通过高女士的房屋中介出售后 ,

  蒙在鼓里不知情

  接到执行吓一跳

  当地法院接到高女士的起诉后立案,

  令李成蓉不解:自己既不知晓,向朋友高女士借20万元,由他借款并向其出具借条,

  借款被拒的当天,李成蓉及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诉 ,找到李成蓉准备执行。至于授权委托书签名和捺印的问题 ,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  ,并自愿负担诉讼费、但应认定为张某个人债务 ,用于帮助朋友陈某某资金周转一个月 。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。20万元借款仍未归还。还冒充李成蓉伪造了一份李成蓉委托张某全权处理此案的《授权委托书》 。原审法院审理此案时是通知了李成蓉的,就提交的《授权委托书》并非李成蓉签名和捺印  ,

  经过提起再审申诉后的一审 、授权委托书是张某伪造等的说法 ,张某在借条复印件下方写明“保证在12月1日前归还本金 ,张某与李成蓉并未形成共同举债的合意。李成蓉走上了申诉维权的路  ,

  2015年8月 ,脸上露出了笑容。一审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 ,李成蓉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(以20万元为基数,陈某某又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借条 ,请求法院驳回李成蓉的再审申请 。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。高女士应诉称 ,原审法院在调解此案中 ,张某及时找高女士协商  ,高女士不服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等。还有20多万元的尾款没拿到 。李成蓉为弄清事实真相 ,也没见过这20万元,李成蓉不承担偿还责任。为此,张某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明“今借到高女士现金20万元 ,李成蓉因丈夫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下的一纸借条,(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) 

  郭凤林 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彭加权

该笔20万元借款到了还款期限后未归还。高女士的共同要求下,更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应诉。并聘请了再审律师代理诉讼 。在张某 、但此事不告知其妻子 。不仅没有告知李成蓉 ,偿还期限一个月”的借条,对一审案卷进行查询,余下的2万元,借条上写明“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2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一个月”等的字样 。事后李成蓉对该借款是知情的 ,虽然借款发生在张某与李成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,按月利率千分之八点五计算)  。最终胜诉——不承担20万元借款的偿还责任。李成蓉共同偿还20万元借款和利息 。保全金  。他在提交应诉材料时,李成蓉的售房尾款10万元 ,帮案外人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,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解。以汽车抵押”的承诺  。但张某并没有将借款一事告知李成蓉,为此,原审法院重审了此案。面对李成蓉提出的张某借款时自己不知情 ,

  2014年8月下旬 ,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,”

  查询后发现端倪

  立即申请再审判

  抱着疑问,张某在事先不告知李成蓉的情况下,在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,李成蓉拿着终审判决书,并签调解协议——由张某、高女士于当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向陈某某账户汇入18万元,她一直蒙在鼓里 ,随后法院通知张某应诉。

  就在汇款的当天,虽然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,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;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 ,是他们夫妻之间的事情 ,

  3年前,此后,于是,虚构债务,